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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人不再来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故人不再来
作者:姿伊    双龙文学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4-21

心中一个空白,为你保留多年,上天却不怜悯我对你的苦苦寻觅。我一直乞盼着我们有再遇的一天,那一天,你为我停留。如果,有一天我们能再遇,那一天,你会不会为我停留?
    
那些事,我遗忘了多少年,绷紧了多少年,一转身,便不堪一击。
    
十年之前,我16岁。那一年,我遇见何斌。
    16
岁,中专生涯的第一堂课,他在讲台上作自我介绍:“我叫何斌,人可何,文武斌……”
我喜欢他的名字,简洁明了。我不喜欢诸如“建国”、“昭宇”之类不负责任的名字。一位老师说过了,我们这一代人不必报着周恩来总理“为中华崛起而读书”的信念,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努力去过得好,国家就富强了。
   
何斌话很少,性格内向,功课极差。每当我看见他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独自冷冷地坐在角落的时候,会觉得很难过,我知道那是倔强,明明内心是软弱的,却偏偏强撑着自己做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,让大家认为他那样一个人也过得很好。有的人就这样,远远的站在人群外,不去融入,不去倾听,那么,有人离开的时候,也就不会悲伤,不必难过。
   
他是住校生,每天晚来早走,只与孟昭宇一个人友好。孟昭宇除了人长得极帅之外,成绩也是一塌糊涂。
   
但是,我很喜欢何斌,与他相比,孟昭宇的话实在太多了。
   
孟昭宇是十分好看的男孩子,他也知道自己的好看。他的抽屉里总放着一把梳子、一面镜子,风刮进教室的时候,坐在我旁边的他总是不顾老师与同学的眼光,掏出镜子,梳起头来,一边还笑着轻飘飘的对我说:“风很大,吹乱了我的头发。”我叫他少臭美了,他说头可破,血可流,发型不可乱。我晕。
   
我是不喜欢孟昭宇这样的男孩子的,太注重外表,没有内涵,如果是个女孩子,一定有许多人叫她“花瓶”。但是,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,同班的,或是不同班的,下课的时候,总有人偷偷往他抽屉里塞纸条,也有的人让我转交给他。上课的时候,他总是把纸条一张张摊开来看,然后,对我说:“她们,真傻。”
   
“不高兴吗?有人喜欢是好事。”我说。
   
“有些话说破了就苍白无力,我不喜欢太露骨的女孩子,我喜欢委婉、含蓄的女孩,就像古代那些饱读诗书却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,让人心动。”
   
“你不知道‘女子无才便是德’吗?你真是好福气!”
   
“有你这样的女生喜欢才算好福气。”
   
我明白他的意思,但是我心如止水。我没法告诉他,我喜欢沉默的男生,我不喜欢像他这样到处招蜂引蝶的男生。
   
我与何斌,是两条平行线,可以一同前行,一同走过分分秒秒、日日夜夜,但不会相交,没有相交点。
   
对于孟昭宇,我是他的看客,看他走马观花似的换女朋友,拉着那些女孩子的手走到我面前说:“怎么样?羡不羡慕?嫉不嫉妒?”好像是故意做给我看的,旁边的人说那是他太在乎我的表现。我时常劝他要待人以诚,不要玩弄感情。他说爱好文学的我一定是古典文学看多了,古典文学把我打造得守旧至极,给我立贞节碑坊都不足以嘉奖。
   
不知不觉间,三年的时候就快过去了,还没到毕业实习的时候,大部份的同学都走上工作岗位了,原本有四十多人的班级只剩下十多个人,这十多个人中也有的是找好了工作,在学校里等着拿毕业证的。孟昭宇也走了。去了哪儿我不知道。
    12
月,学校举行冬季运动会。原本规定每个同学都要参加两个项目的,但我们班只剩我一个女生,也就没限定我一定要参加。我被老师抓去打发令枪,文弱的我抓着枪的手在发抖,赛场上一片寂静,参赛的同学已站在起跑线上,数千名师生看着我,等我发号施令。在凛冽的寒风中,我紧张得快要喘不过气来,脸在发烫,手心直冒冷汗,使出全身力气却扳不动扳机,举起的枪又放了下来。
   
当眼泪要掉下来的时候,一只温暖而有力的大手握住了我的手,举起枪对着天空轻而易举的扳下了扳机。
   
寂静的赛场一瞬间又沸腾起来,运动健儿们在赛场上你追我赶,赛场边加油声、口哨声震耳欲聋。
   
我转过身,看见何斌站在我面前,默默地看着我,握着我的手的那只手还没松开。
  
“你的手那么小,怪不得扳不动发令枪。”他略带爱怜的说。松开了手。
   
他的手松开的那一刻,我的泪水掉了下来,我觉得长这么大从没在众人面前丢过这样的脸,我恨把我抓到赛场上打枪的体育老师,那一刻,在众目睽睽之下,我的自尊落了一地。流下的泪水,说不清是委屈的泪水,还是感激的泪水。
   
我拔开拥挤的人群,跑到运动场边一棵树下,胸口怦怦直跳,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。
   
一片洁白的纸巾从背后递过来,不用回头我也知道,那一定是何斌。
   
“别哭了,在寒风中落泪,眼泪会疼的。”他说。
   
我没接他的纸巾,心想,我不哭了,他是我喜欢的男生,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狼狈的样子。心里是这么想的,可泪水却不听话。
   
他又一次拉了拉我的衣服,说:“都过去了,坚强点。”边说边用纸巾来擦我的泪水,我把头一偏,一滴眼泪,落在了他的手心。
   
一滴眼泪即成沧海。
   
他拿着纸巾的手碰到我的脸的那一刻,我一阵颤栗。那种颤栗,如闪电般划过我的全身,只一秒,便消逝得无影无踪,是十九年来的第一次。
   
等到我不哭了的时候,他拍了拍我的头说:“乖乖的在这儿等着,我去端水来给你喝。”
大约一刻钟的时间过去,他端着一个玻璃杯回到我身边,对我说:“趁热喝了吧,暖暖身子,你看,嘴唇都冻紫了。”
   
我用袖子擦了擦眼睛,接过瓶子打开就喝。是茶水,再加上红糖、生姜。那年月,那偏僻的小县城,这样的“饮料”还是很珍贵的,只在每年开运动会的时候才能喝上。但是,我并不喜欢喝。
   
喝了一半,我把瓶子递给他,说不好喝。
  
“喝完了吧,这是治疗冻疮的。”他说。
   
喝下那一瓶红糖姜茶水,那一年冬天,我每年都生冻疮的手脚第一次没生冻疮。从那以后,每年冬天,我都煮红糖姜茶水喝。
   
没想到,在临近毕业的时候,我们才开始真正的交往。在那之前,我们只是彼此知道对方的名字而已。
   
那时,我还懵懂他也还年少。和他在一起的日子,一直是风轻云淡的,似乎没有说过爱,也许说过,只是我忘记了。当我找到工作到离家乡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的时候,他好像也没说过什么挽留的话,也没表现出多么难过。
   
我不能确定那是不是恋爱,却一直记得他的好,记得曾被他拉着手去山上看日落,记得我们手牵手一起穿过开满合欢的乡间小道。我们像两只快乐飞舞的蝴蝶,穿过微风细雨,穿过鸟语花香的青春年华。
   
再次邂逅,是在前段时间,距离我们相遇的时候,整整十年。
   
他告诉我,当年我离校时,他哭了,在我坐的车启动后。我淡淡一笑,说,我不知道。
还没寒喧几句,他的电话响了,我隐约听见一个女子在电话那头说:“你在哪儿?快来和我搬东西。”挂了电话,他急匆匆对我说:“对不起,我有事先走了,以后再聊。”告诉我一个地址,然后走了。
   
不知是放不下内心纠缠经年的情结,还是舍不得一个偶然重逢的机缘,压不下再睹风采的欲望?我按照他告诉我的地址,千回百转后在城郊的一所小学里找到他。他是那所学校的体育老师 看见他的时候,他正穿着宽大的运动衣在操场上训练一群小孩子做仰卧起坐。


我站在远处静静地看着他。我看见一个小男孩拉了拉他的衣角,指着我对他说什么。然后,他才看见我,向我这边大步走过来。


“来一会儿了吗?”他说。


我微笑着,点点头。


我们一起坐在一层层的石阶上,看那些孩子在操场上嬉笑玩乐。


“还记得当年我们在一起时的那些幸福快乐的日子吗?青春曾是那样的美好。”我抬头望着蓝天,轻轻地说。


“记得,只是都已经过去了,那些,我们都只是孩子。”


“这些年你想起过我吗?”


“刚从学校出来时经常想起,现在,偶尔想起。”


“有些事情,总是会记得的,我们不用刻意去记,而是从来都不曾忘记。”


他点点头。


“还记得你拉着我的手去山上看日落吗?”我兴高采烈地说。


“当然记得。”


“那今天我们再去看一次好吗?多年不见了,好想和你再看一次日落。”


他摇了摇头。


“为什么?”我惊讶地问。


“若莹,你看你穿着的夏奈尔时装,你是那样的高贵美丽,我配不起你,你不该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。”他的语气平淡,但仍听得出许多落寞。


我摇摇头,问他:“你为什么这样想?我不在乎这些。”


“我要结婚了,和我的一个同事。”


我无言以对。


沉默了一会儿,他说:“若莹,我会一直记得你的,不会忘记。”


原来,今天,我在他这里,得到的最好的待遇,只是不忘记。


或许,我们爱过的人都没有对错,只是相遇的太早,或太晚。


从他口中我还得知,孟昭宇也在这个城市。


原来,这几年我们都在同一个城市,只是城市太大,我们朝五九晚地打拼,一直没有再遇。


不过,即使城市再大,总有相遇的时候。一天,我终于见到了孟昭宇。


那天,我从沃尔玛购物广场出来,正要离开,我的眼角扫到了一个人。


我转过身去,仔细地看那个穿着一身深灰色保安制服的男子,虽然他没看我一眼,但我还是从眉眼间就认出了他。


孟昭宇!


他正在沃尔玛停车场的出口处收停车费。


我坐在车里,远远的看着他,窗外下着雨,他撑着一把蓝色的伞站在门口收钱,裤脚湿了,右肩膀也湿了一大片。


他正和一个开着奥迪的雍容华贵的妇人争吵,内容我听不清楚,只见那个女的把一张十元的钞票扔到地上,开着车走了,他俯下身拾起了十元钱……


我把车开到门口,他便吆喝着,快点,快点,没看见下着雨吗?


孟昭宇,曾经那个不可一世的孟昭宇,那个众多女生追捧的孟昭宇,那个为了表现出喜欢我而处处与我作对让我难堪的孟昭宇。今天,居然没有认出我来。也是,那时给他写情书的女生太多了,他喜欢过的女生也不会少吧!再说,这么多年没联系了,谁知道他又遇见了谁呢?喜欢过谁呢?他怎么会记得我呢?


不过,见到他今天为了生活,在超市当保安,为了十元钱与一个女人争吵,受尽那个女人的侮辱,我心里一阵阵地酸着,欲说还休,到底是什么滋味啊?多年前的泪水,终于在那一刻流了出来。


把车开出门口一段距离,我觉得眼角湿湿的,赶紧掏出纸巾擦了起来,结果越擦越多,最后,我把车停了下来,趴在方向盘上,放声大哭。


现实是残酷的。生活就是这样,这样也才是生活。


在学校里,最受争议的也许不是学习好的学生,而是长得最英俊的男生和长得最漂亮的女生。在社会中,最受关注的却不一定是他们了。不过,千百年来,生活对于女子还是宽容的,经常是,对男,以才取人,对女,以貌取人。


与何斌邂逅一个月后,我收到了他的结婚请柬。参加婚礼的只是他们的亲人、同事与几个朋友,不太热闹。新娘是个身材姣小相貌平凡的女子,在冬日的微风中,笑得比窗外的阳光还灿烂,一脸幸福。


参加完他的婚礼的第二天,我在电台的点歌栏目给他点林忆莲的《有泪尽情流》。“在梦里泪才尽情,毫不隐瞒落在你的胸襟,那是我一生之中美丽的福气……”然后,给他发手机短信:这一生,有把泪水落在你手心的机会,却永远没有了把泪水落在你胸襟的福气。毫不犹豫地按下发送键后,我迅速把手机卡取出来扔进了路旁的下水道。


青春少年是样样红,转眼,已是良辰美景虚设。


故人不再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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